11月14日,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对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进行集中反馈,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惠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袁家超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李亦博听取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
会议强调
要提升抓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着力纠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中的政治偏差,着力解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的具体问题,着力补强贯彻新时代组织路线中的短板弱项,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
各职能部门要扛牢巡察整改相关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严的标准,做到反馈问题调查分析到位、个性问题查纠到位、共性问题集中整治到位、涉及到的人财物处置到位、以案促改教育警示到位、制度机制完善到位;坚持标本兼治,真正把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真正以解决“一件事”推动治理“一类事”;坚持常态长效,加强对巡察整改的全过程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明确目标持续用力,确保整改成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通过列席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审核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等形式,把整改监督工作做实做细。组织部门要发挥系统优势,把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巡察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建立完善覆盖巡察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各巡察组相关同志,市教育局、焦作师专和焦作大学等16家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