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五个巡察组将对大封镇26个村,小董乡16个村,詹店镇23个村,乔庙镇21个村,谢旗营镇22个村,大虹桥乡10个村,共118个村开展巡察。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0年4月17日至6月7日
二、巡察对象
大封镇的东屯、驾六、大司马、南湖、北孟迁、王落、老达寨、小孔、寨上、驾二、后孔、南孟迁、司马岗、保安庄、大屯、驾三、驾四、赵庄、驾一、南屯、西岩、董宋、东水运、驾五、东岩、东唐郭,小董乡的南耿、陶村、小董、娄下、北王、磨庄、沁阳、贾村、朱村、卧牛、乔庄、南王、岗头、李庄、北耿、渠下,詹店镇的小马营、老田庵、何营西、张菜园、何营东、詹东、陈 庄、宋庄、大刘庄、大许庄、小庄、杨延井、郭庵、王庄、东厂、大茶堡、魏庄、马营、詹西、小茶堡、何井、小许庄、李庄,乔庙镇的三街、张寨、商村、关王庙、张村、马宣寨、刘庄、一街、杨村、冯丈、前堤、冯庵、杜村、二街、后堤、邸郃、黄村、詹堤、周村、宋陵、陈村,谢旗营镇的刘官滩、梁官滩、徐庄、小寨、和杨、后圪当、兰封、庙小段、张官滩、扈庄、杨村、薛小段、王道、冯李、程封、宋庄、南大段、杨堂、后高、蒯村、辛杨、前高,大虹桥乡的东张、安庄、韩庄、杨庄、官庄、王庄、李庄、八里岗、土城、韩原,共118个村的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村组干部。
三、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将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坚持“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突出“三个聚焦”,牢牢把握巡察的政治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着力发现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情况,重点了解扫黑除恶、意识形态和中央有关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发现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的以权谋私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作风问题、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农村“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问题,特别要强化对“三清”整治开展成效的巡察,看是否仍然存在违规、违法占有或使用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应收未收、应交未交、不足额交纳、拖欠集体资金,坐收坐支、乱花乱支,私设“小金库”,侵吞、截留、隐瞒、挪用公款等情况。重点了解村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情况,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和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突出对“五创三治”以及其他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举报方式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均开通值班电话(带接收短信)、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并在各被巡察村设置联系信箱,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分组及举报方式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谢旗营镇的刘官滩、梁官滩、徐庄、小寨、和杨、后圪当、兰封、庙小段、张官滩、扈庄、杨村、薛小段、王道、冯李、程封、宋庄、南大段、杨堂、后高、蒯村、辛杨、前高村
联系电话:13608496630(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wzxdyxcz@163.com
邮政信箱:武陟县1003信箱-1
县委第二巡察组 大虹桥乡的东张、安庄、韩庄、杨庄、官庄、王庄、李庄、八里岗、土城、韩原村,小董乡的南耿、陶村、小董、娄下、北王、磨庄、沁阳、贾村、朱村、卧牛、乔庄、南王、岗头、李庄、北耿、渠下村
联系电话:18839180638(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wzxdexcz@163.com
邮政信箱:武陟县1003信箱-2
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大封镇的东屯、驾六、大司马、南湖、北孟迁、王落、老达寨、小孔、寨上、驾二、后孔、南孟迁、司马岗、保安庄、大屯、驾三、驾四、赵庄、驾一、南屯、西岩、董宋、东水运、驾五、东岩、东唐郭
联系电话:16603915228(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wzxwdsxcz@163.com
邮政信箱:武陟县1003信箱-3
县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乔庙镇的三街、张寨、商村、关王庙、张村、马宣寨、刘庄、一街、杨村、冯丈、前堤、冯庵、杜村、二街、后堤、邸郃、黄村、詹堤、周村、宋陵、陈村
联系电话:16603915009(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wzdsxcz@163.com
邮政信箱:武陟县1003信箱-4
县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詹店镇的小马营、老田庵、何营西、张菜园、何营东、詹东、陈 庄、宋庄、大刘庄、大许庄、小庄、杨延井、郭庵、王庄、东厂、大茶堡、魏庄、马营、詹西、小茶堡、何井、小许庄、李庄
联系电话:13939151139(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wzdwxcz@163.com
邮政信箱:武陟县1003信箱-5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接收举报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将对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0391-7275116。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处理。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