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2020-10-29 14:56 来源: 温县

温县纪委机关与温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共有1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至第九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网络信息室。下属1个事业单位:温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的派驻机构15个,分别是: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交通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温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部: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温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温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报告;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二至第九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实施问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办上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温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下级党的组织报批或者备案的案件;承办党员对温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温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网络信息室:负责机关保密、网络信息运行服务保障,协助案件监督管理室做好办案安全、辅警人员管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