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篇...沁阳市委巡察组关于七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乡镇整改情况的通报( 十六)
2021-05-25 17:50 来源: 沁阳市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6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紫陵镇党委开展了巡察,7月27日向紫陵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紫陵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组织巡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紫陵镇党委共反馈39个问题。目前完成整改36个,正在整改3个。

1、认识不到位。紫陵烈士陵园西一处场地内采挖砂砾石,挖出一个超过2000立方米大坑,仅巡察期间就发现8起采挖事件。(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整改。紫陵烈士陵园西的一处大坑是紫陵村黄某用于修建养殖场化粪池所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为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矿产”的规定,经过调查了解,黄某挖取砂砾石用于其修建养殖场所用,未发现有出售砂砾石行为,但其挖取的砂砾石超出了自建养殖场的用量,将多余的砂砾石堆放在化粪池旁边。鉴于此情况,紫陵镇党委及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已对黄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黄某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规定,责令黄某将采挖的剩余砂砾石全部进行回填,已于9月25日回填结束。同时已对其他8起采挖事件,依法依规进行了整改;二是健全了镇、所、村三级巡查、督查长效机制。在白天全方位巡查基础上,又建立了夜查机制,组织镇、村相关人员,在夜间11点至3点敏感时段进行夜查;三是强化教育。9月2日组织机关干部、各村负责人、各站所集中学习《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紫陵镇北山生态保护矿产资源管理动态巡查责任制度》。9月7日由镇纪委,组织机关干部、各站所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北山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意识。

2、打击不到位。紫陵镇辖区神农大道西一处果园历经数年采挖砂砾石,挖出一个长约100米、宽约100米、深约10米的大坑,该深坑北侧紧邻道路,存在严重的塌方风险和安全隐患;2020年1月18日至2月22日疫情严控期间,西紫陵村连续发生3起盗挖砂砾石事件,影响较大。(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神农大道西某果园大坑是修建紫黄路、晋煤天庆专用线时的遗留问题,由市政府协调进行采挖修路所用。近年来也有不法人员借用绿化和种植果树名义对大坑进行采挖,但发现后,镇政府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及时进行了制止,经调查,未发现私自销售砂砾石行为,并将采挖的砂砾石回填到了该大坑的低洼处;二是针对安全隐患问题,制作了安全警示标牌,提醒行人注意安全。投资一万余元,在沿途增加了混凝土隔离带,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三是针对疫情期间,西紫陵村发生的3起盗挖砂砾石事件,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其中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立案2起;四是加大查处力度。镇、所、村三级联合巡查,一旦发现私挖乱采现象,按照规定进行顶格处理,够上移交案件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9月初至11月19日,经过明察暗访、夜间不间断巡查,共巡查24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立案2起。

3、据群众反映,紫陵镇政府工作人员参与盗采砂砾石,派出所工作人员参与非法砍伐果树、盗采砂砾石。(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目前镇纪委在进一步调查该情况,若有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派出所人员参与盗采砂砾石、非法砍伐果树行为,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机关、派出所工作人员教育,严格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参与违法行为。

4、明星产业成为鸡肋。没有将万亩果园融合到神农山、二仙庙大旅游格局中,万亩果园成为万亩乱“滩”。万亩果园随意转包他人用作他图,成为私家“庄园”;荒芜果园、养殖场、散乱污企业穿插其中,不伦不类;投资324万元建成的千吨冷库闲置浪费,10余年未投入使用;部分道路未硬化,果品陈旧无特色,销路不畅,果农收益甚微。(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紫陵镇聘请了河南科技报果蔬专刊科普服务团队,通过召开技术培训会、到果农园中进行技术指导等方式,实现万亩果园的果品质量提升,今年已帮助果农集中销果2次,召开技术培训班2场,并通过“三清理一规范”工作,对果园果农承包全面排查,重新签订合同,要求规范化管理,服从服务团队的管理;二是冷库已于2017年6月份时经法院判决归仙鸿合作社所有,现村委会结合市法院正与仙鸿合作社法人任小才进行商谈,冷库归紫陵村委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租赁,真正发挥冷库作用;三是紫陵镇党委、紫陵村党总支研究后,与仙鸿合作社结合,在万亩果园投资三万元,建立了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站。通过检测站的运行,逐步让每个果园加入,培育新的果业名优品牌。

5、产业振兴有短板。未能有效利用产业集聚区优势,围绕晋煤天庆等优质资源拉长产业链条发展地方经济;玻璃钢产业转型升级举步维艰,多数企业依然沿用落后的制作工艺,技术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9月1日组织3家企业到上海学习,扩宽产业链,促进各类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利用产业集聚区优势加大招商力度,引进创新型企业,如白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引进“RTM真空导入”先进项目,目前已投产使用;三是利用晋煤天庆公司以商招商,引进2个项目,进一步拓宽产业链。截止10月底,利用产业集聚区优势引进的科创园项目迁坟、土地平整已完成;利用晋煤天庆固废生产透水砖项目厂房已开始建设。

6、落实“北山治理”打折扣。北山治理区的果园内有多处违规建筑。(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及落实,结合派出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加强巡逻和监管,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确保将上级精神落实到位;二是学习相关条例。9月份以来,组织机关干部、各村负责人、相关站所先后3次,对《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并对“三清理一规范”工作进行要求,提高认识,规范化管理;三是万亩果园内的房屋建设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屋是现在所有权的人后期出资购买,用于看护果林使用,但后期又进行了改造。紫陵镇政府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相关单位对万亩果园内相关建筑,进行综合认定、鉴定,对看护房以外的设施依法依规进行了拆除整改,下步将严格管理,一旦发现有超出果林看护房的设施进行拆扒。

7、落实殡葬制度改革不到位。周边村沿山随处建坟,群众反映祭祀时节常有人在公益林烧纸,森林火灾隐患大。(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在春节、清明节和农历十月等主要祭祀期间,出动宣传车在各村和山坡前不间断进行宣传巡查,同时设立五个入山口检查站,杜绝火种入山;二是在主要祭祀时段,组织辖区派出所民警、村防火队员、机关干部携带灭火工具分包在各坟区,严防死守,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和烧纸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山前建设公益性墓地,引导群众减少随处建坟现象。目前公益性墓地已选址结束,设在镇鞭炮库北侧,共两期,第一期50亩,第二期150亩。第一期公益性墓地选址、标牌设立已完成。

8、水土污染事件接连发生。5月9日走访发现,市看守所北两处大坑倾倒大量危化废物;5月14日走访发现,鑫犇种植合作社后院填埋堆放大量危化废物。目前上述两起事件与西向镇万都公司附近倾倒危化废物事件已合并刑事立案。(已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于两起倾倒危废事件,紫陵镇联合市环保局、西向环保所、沁阳市公安局、紫陵镇派出所组成联合执法组,共同对倾倒的疑似危废现场进行现场勘验,在边上树立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同时在镇环保工作会议上对事件进行通报,指导各村严格落实网格化责任,加强宣传巡查,发动群众进行监督,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沁阳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倾倒的危废已由市生态环境局清理。

9、大气污染防治有漏洞。赵寨村垃圾场填埋的玻璃钢废料等各类垃圾滋生暗火,常年不熄,频频复燃,5月19日下午14时,再次复燃,浓烟高达数十米,燃烧近2小时。(已整改)

整改情况目前赵寨垃圾厂已停用。紫陵镇采取浇水、蒙土方式避免再出现暗火现象,同时,安排2人轮班值守,加强对赵寨垃圾厂的巡查,并结合市科工局开展玻璃钢废弃材料处理工作,彻底解决垃圾厂滋生暗火现象。

10、扬尘治理疏于监管。仙神河河道清淤附属工程和科创园项目,均存在不采取防尘措施采挖砂砾石现象。(已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扬尘治理、裸露土地治理,建立扬尘治理巡查机制,要求仙神河、科创园、焦克路两侧每天两次清扫、洒水。目前仙神河河道清淤附属工程、科创园项目已停工。在日常工作中,镇、村、相关站所互相结合,加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11、扶贫工作未能进一步做细做深,对于民政部门依靠大数据取消低保的情况,镇党委未能深入实际调查核实。(已整改)

整改情况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对今后工作中出现的类似大数据反馈需取消低保户的问题,镇党委认真细致了解掌握情况,并及时反馈民政部门,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12、2017年庙东村反映电线过低存在安全隐患问题,2019年10月市委巡察组又向镇党委反馈该问题,截止本轮巡察期间仍未解决。(已整改)

整改情况镇分管班子成员与镇电管站积极沟通协调,实地查看,并向河南省电力研究所申报庙东村农村线路改造工程项目,2020年7月份进行了申报,11月份已完工。

13、2019年10月市委巡察组反馈王村“四好公路”管护问题,镇党委《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显示该问题已整改,走访发现王村“四好公路”两侧杂草丛生,整改不彻底。(已整改)

整改情况结合王村村两委,组织人员对“四好公路”王村段两边杂草,进行清理,9月份已清理结束,下一步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落实好管护制度。

14、2019年巡察西紫陵村反馈排水沟长年堵塞问题,《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显示该问题已整改,走访发现该排水沟堆放垃圾杂物无人清理。(已整改)

整改情况对西紫陵村堵塞的排水沟进行排查,安排人员对排水沟及时进行清淤,对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西紫陵村两条河渠总共160米,10月20日之前已全部完成。并安排1名村干部每天对村内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对发现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到底。

15、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一是镇党委没有制定2019年和2020年的意识形态学习计划;二是开展活动未报告,“一事一报制度”未落实;三是理论学习不深入,2019年中心组学习只有两次;四是紫陵村某户在自家房顶架设莲花形状音响,播放佛教音乐,向巡察走访人员宣称“共产党也是佛在保佑”。(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班子会议重要事项,并安排专人负责,避免再次出现没有制定意识形态学习计划现象;二是严格落实“一事一报”制度,今后辖区举办报告会、演艺活动等大型活动向上级部门报告;三是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7月份以来开展了4次学习。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定期学习,制定并围绕意识形态学习计划,不断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打牢政治思想理论基础,坚决改变思维方式,不断提高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四是通过以会代训、广播宣传等方式,加强对群众在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教育引导,同时镇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和紫陵村两委干部,定时到该户家进行说服教育,提高其思想认识,持续加大辖区群众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工作,让该户树立正确理念。目前该户家的音响已拆除,本人也承诺不再播放类似音乐,思想也有所转变。

16、落实“河长制”流于形式,沁河清“四乱”有反弹。2019年12月《紫陵镇河道清理工作小结》显示巡河中发现问题4个,但《河长巡河记录表》发现问题是0,巡察发现,坞头村沁河桥下、窑头村南河滩、东庄村南河滩存在乱倒建筑垃圾现象,窑头村南河滩有一处机井房残骸未清理。(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认领工作任务。积极与市河长制办公室结合,认领反馈情况;二是总结教训、及时整改。紫陵镇对坞头、窑头、东庄等地的垃圾进行了清理。采取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的方式,防止再次出现此类现象;三是建立机制,责任到人,加强巡查力度,定期通报巡河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四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沁河“清四乱”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流域治理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环保攻坚重要组成部分和任务。窑头一处井房系去年“清四乱”时,与河务部门沟通后,为井房旁的果园浇地使用。与该农户沟通后,10月25日井房已修缮完毕。

17、“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支差应付。村级清产核资“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多数造假,各村的《实施方案》相互照搬照抄,庙东、后庄、窑头、西紫陵的方案中出现“赵寨村”字样。(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清产核资的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和各村实际情况进行整改,并对清产核资档案进行完善,会议记录已根据“四议两公开”制度进行了更改;二是对庙东、后庄、窑头、西紫陵村的分管业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在今后清产核资工作中把好关,认真做好资料的审核。

18、“厕所革命”进程坎坷。改厕后增加农户负担、污水无处倾倒、农户改厕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已通过镇政府验收的《厕所改造登记表》张冠李戴、一图多用情况多发。(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各村书记和分管副职重新核对改厕户名单信息,核查出4个类似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成立镇级改厕检查队伍,专人负责改厕验收工作;三是要求各村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最大程度减轻农户负担。

19、民生问题突出。紫陵村、西紫陵村、宋寨村多年来群众吃水难问题得不到解决;紫陵村一户多宅、私自买卖宅基地等问题严重,宅基地矛盾纠纷多发;2018年紫陵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20余万元建成的一座公厕,只在上级检查时才对外开放。(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做好辖区13个村尤其是紫陵村、西紫陵村、宋寨村三个村的吃水管道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目前,三个村均能够保障群众的日常生活用水;二是夏季和秋季用水多,从5月初—10月底,西紫陵两个水井同时启用,保证群众的生活用水;三是结合紫陵村村委会,深入开展“空心村”治理工作,对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其中有182户空心房屋,9户存在一户多宅情况,并制定了《紫陵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范宅基地建设管理,对问题宅基地做好整改及群众稳定工作,督促村委会进一步管理好规范宅基地问题,保障和谐稳定,目前紫陵村拆除房屋56座;四是督促紫陵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公厕维护,公厕已正常对外开放。

20、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目前仍有6个村未投放垃圾桶,紫陵村仅投放35个垃圾桶放置在主干道,群众反映倾倒垃圾不方便。(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紫陵镇与正建公司沟通后,确定紫陵村垃圾场为中转站,现已配备5辆垃圾清运车,7个村已投放垃圾桶,共289个,剩余6个村和紫陵村的其他道路预计2021年1月底投放到位。垃圾桶内投放的垃圾由正建公司负责转运至紫陵垃圾中转站,再由正建公司压缩车将垃圾转运至市垃圾填埋场。

21、文化广场不“文明”。紫陵村文化广场环境脏乱差,宣传栏风化严重内容脱落,门球场杂草丛生、古树枯死,院内建筑材料随意堆放。(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好各村文化广场的管理机制,并不定期对督导的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安排专人结合紫陵村,对镇文化广场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清理杂草和建筑垃圾,重新粉刷墙体和制作更新宣传版面,积极维护“全国文明村镇”对外形象,为群众提供干净整洁的活动场所,为活跃群众精神文明生活创造良好条件,9月份已整治结束,目前已经过验收,保持了“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并新增一个“全国文明村”—坞头村。

22、农业水利设施管护不力废弃严重,有粮食减产趋势。紫陵镇共有机井456眼,其中119眼因淤积、塌方、无水等原因废弃。其中,坞头村38眼浇地井废弃12眼,东庄村6眼浇地井废弃5眼,后庄村3眼浇地井全部废弃,群众多次反映浇地难。(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紫陵镇组织各村建立管护队伍,确定管护责任人行使管护职能。在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领导下,负责各村农田水利工程监管工作;二是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掌握辖区内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护情况,对出现问题或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与市农业农村局沟通,共同解决;三是争取水利设施项目。2020年,紫陵镇争取抗旱井2眼,分别在东庄和西紫陵两村的大田建设,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下步将加大与市水利局、抗旱指挥部的沟通力度,争取明年水利抗旱项目。

23对农村“三资”监管不力。宋寨村委出售集体土地,将土地补偿款以履行合同为由返还凌云糠醛公司,镇党委履行“村财乡监”不到位。(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宋寨村委出售集体土地的情况,结合镇纪委部门进行具体调查。2019年8月14日市纪委责成紫陵镇立案查处,2020年4月9日紫陵镇党委给予相关人员留党察看两年处分;二是组织人员对镇、村财务制度及法律法规、三资管理等方面知识进行培训,加强镇、村干部业务知识和法律意识。

24违规在下属单位计生办报销费用。2016年至2018年共计13.15万元,主要用于制作宣传标语版面、汽车燃油、办公用品等,存在廉政风险。(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根据上级相关财务规定,制定镇机关报销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单位预算与审核办法的规定;二是所有报销费用严格把关,谁经手谁签字,超5000元以上需党委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否则一律不得报销。

25报销凭证要素不齐全。2017年至2019年共计21.58万元的报销凭证中,报销票据缺少经手人签字、车辆维修清单未填写车牌号、房屋修缮和排水沟无合同、北山治理租赁铲车有合同无项目负责人签字、购买白腊树有合同无签订日期。(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财务规定,要求“谁签字,谁负责”,并由党政主要领导、财政所严格把关,报销凭证必须手续齐全、有经手人签字,否则不予报销入账;二是要求各分管领导对自己业务中的项目合同协议等进行严格排查,杜绝无签字、无日期等合同出现,存在问题的票据和合同已完善;三是制定机关报销手续的制度,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制度。

26多报销出差费用。2018年镇机关工作人员赴安阳参加培训3天,差旅费按每天270元标准报销,共计810元,沁阳市财政局规定的差旅费标准为每天180元,多报销270元;2018年镇机关工作人员赴郑州参加培训,报销车票3张,每张面额60元,应报销180元,实际报销270元,多报销90元。(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沁阳市财政局规定的差旅费标准,对于培训、出差等费用严格审查,杜绝多报虚报现象;二是镇机关两名工作人员赴外地参加培训多报销的费用已全数退还。

27应入未入固定资产。2017年至2018年购置打印机、床、沙发、健身器材等共计54010元,未纳入固定资产;乱发补助。班子会研究决定机关一名工作人员除领取财政工资外,另外领取临时工工资,目前仍有6883元未退还。(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排查紫陵镇政府固定资产情况,做到应纳全纳;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严肃财政纪律,以党风廉政建设带动紫陵镇规范补贴津贴工作,接受各界监督。目前该款已如数退还。

28、权力运行不透明。一是党务政务公开栏长期不更新。紫陵镇党务政务公开栏中“班子成员及分工”党委书记仍为李立强(2019年3月李立强调走),党务公开栏整个版面无内容;二是村务公开多流于形式,选择性公开,内容不详细,群众看不懂,村务公开变成“村务公开”;三是全镇基层党组织没有党务公开底稿。(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党务公开栏工作,及时进行更新,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强化村级规章制度和为民意识,加强党员群众监督,完善财务审计监督,做到公开公示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形式切合实际;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党务公开、政务(村务)公开资料归档工作。

29、工作作风浮漂。一是2019年6月11日印发“紫发〔2019〕40号 ”《关于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日期实际为2019年9月;二是同一文号重复使用。《任免通知》和《开展无职党员“一编三定”活动的实施意见》同为紫发〔2018〕43号;三是档案管理有疏漏,2016年党委会议记录本丢失。(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日常工作中多向市委、政府及其他乡镇学习发文、制文方式和制度,避免文件时间不对照、文号重复现象;二是党委班子会议研究安排专人负责,所有镇党委、政府文件需各级领导认真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邀请专业人员,培训办公室工作人员文件撰写、编发、管理等专业知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做到专人专管,防止再次出现会议记录本丢失现象。

30、村两委换届风气不正。群众反映,紫陵、西紫陵、宋寨等村两委换届拉帮结派、拉票贿选现象多发。(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握换届监督工作主动权;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铸牢严守纪律的思想防线,坚持教育为本,警示在先;三是强化全程监督,确保纪律要求落到实处,畅通监督渠道,及时了解党员群众思想动态和换届纪律的执行情况;四是一旦发现有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不正之风现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取消选举资格。

31、2018年6月才当选的宋寨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2019年5月就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另有3名两委成员、2名小组长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以镇党委书记王卫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王素平任常务副组长,组织委员司向阳、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组,有针对性地进行整顿,保持该村工作正常运转。镇党委4月份时,委派镇工作人员贾小卫到该村任村党总支书记入村开展工作,目前该村各项工作较稳定;二是加强对宋寨村“两委”成员、党员、群众的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纳入党课培训内容,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提升自身警觉性,增强判断、辨识黑恶势力水平,引导群众做好举报、打击配合等工作;三是在之后的换届选举工作中,镇党委加大对报选村干部的把关力度。

32、廉情指数高。因2020年第一季度紫陵镇群众信访量大,廉情指数高,乡镇(办事处)排名第一。巡察期间群众信访量大,反映吃水难、宅基地划拨难、宅基地纠纷、村务不公开不透明、村干部经济问题多。(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镇班子和村支书、主任会议,对信访问题进行安排部署,由镇班子成员带队,按照“四包一”责任,入村入户了解具体情况,摸排清楚上访群众需求,对于合理要求的及时解决,对不能立即解决的复杂问题,集体进行研究落实。7月份以来摸排出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结合村委会召开村三委会议,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村务公开制度,监委会起到监督作用。

33、执纪办案宽松软。镇纪委工作人员为完任务,替写悔过书,代写情况说明和代签谈话笔录。(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纪委书记对纪检办案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对其讲解办案具体要求,责令其纪检办案工作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在镇机关会议上通报批评,并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让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二是定期组织纪检工作人员学习执纪办案的相关知识,提高纪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镇纪委书记在组织生活会上,带头做检讨,对纪检办案人员日常监管不到位,充分认识到自己工作的不足。

34、提醒约谈走形式。2018年5月29日,镇党委原书记约谈后庄村三位干部的谈话内容基本一样,被谈话人感想一字不差。(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镇纪委书记带领大家学习《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强调在提醒约谈上,要实实际际地去约谈,真正的体现约谈的效果;二是定期组织纪检工作人员学习执纪办案的相关知识,提高纪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35、党风廉政教育走过场。2018年9月18日镇纪委组织观看《蚁贪之祸》与2019年9月13日镇纪委组织的“以案为鉴、不忘初心”警示教育动员会的宣传照片为同一张照片。(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观看《蚁贪之祸》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开展“以案为鉴、不忘初心”警示教育时间在2018年9月13日,两者时间相近,照片装档有误,以把照相及时进行更换;二是对装档案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以后工作要认真负责。

36、监督执纪程序不规范。2019年4月办结的宋寨村陈某某案,处分决定未在党员大会宣布,未向其本人宣布;2018年办理的任某某醉驾案,立案审查决定书未盖镇纪委公章,宣布时间空白,被审查人未签字,宣告人未签字。(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书记对纪检办案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并进行业务培训,责令其纪检办案工作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同时对2017年以来纪检上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自查,经自查,发现2018年5月自办案件中西紫陵王某某违反工作纪律卷宗中,王某某的立案决定书上未盖章,已整改到位;二是2019年4月办结的宋寨村陈某某案,在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宋寨村党员大会上已说明情况,现处分决定本人已签过字;三是对任某某醉驾案,补盖镇纪委的公章,对被审查人未签字、宣告人未签字进行补签;四是定期组织学习模拟案件的一套流程,熟练掌握案卷装卷的要求,提高纪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37、学习教育走过场。镇党委未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乡镇工作“三结合”重要指示精神;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10个班子成员《党员承诺践诺清单》签名均为代签,两名班子成员测试题由他人代写;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名班子成员学习笔记由他人代写;一名党委委员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后感,首句出现“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统一安排”字样。(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三结合”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学习教育,把改进作风和增强党性相结合起来、把为群众办实事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把抓发展和抓党建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把“三结合”作为工作遵循,找准结合点,抓好突破口,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增强学习教育的严肃性和纪律性,镇党委高度重视,召开班子会议,对此项工作再安排,对存在代签代写的问题的当事人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对检查出的一位党委委员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后感不严谨问题,已要求立即整改,强化党建材料整理、归档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每次党建活动,都按要求认真整理、汇总材料,力求材料真实、齐全、规范。

38、组织生活不严肃。一是民主生活会走过场,会议记录仅一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带过,没有查摆问题的具体内容,没有建立问题台账和销号台账;二是镇党委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方案名称定为《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三是执行“三会一课”不严不实。组织生活类别随意勾选,支委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党课同时勾选;会议签到随意。2018年11月20日召开的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上显示到会人数为33人,签到表上勾选了40人;会议记录简单。2018年6月9日支委会会议记录只有一句话“李书记:讨论安排主题党日活动”。(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及时整理好资料;二是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实行销号制度,一项一项逐一解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民主生活会方案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镇党委副书记王素平对党建办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建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业务能力;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定计划表,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五是对负责记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记录人员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规范记录书写格式及要求,使各类记录成为表达和体现镇机关支部工作的依据、载体。

39、党费测算不精准,存在少交情况。紫陵镇所辖13个村基层党组织中有105名退休干部职工党员,部分退休党员交纳党费的测算基数,未按照实际退休金计算。(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辖区所有支部全面摸排退休人员党费收缴情况,以支部为单位,严格按照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认真排查各退休党员是否按照实际的退休金和比例按时交纳党费;二是镇党委结合市人社部门机关养老办和企业养老办,协同排查,掌握真实数据。下步将按照真实退休金交纳党费,预计2021年1月底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