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纪委,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近期,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对全省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通报问题的批示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全省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通报沁阳的6个问题进行详细调查,客观定性,厘清责任,启动问责。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6月25日,省安全生产第九督查组分两组,分别对我市交通和危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暗访检查。6月29日,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省纪委监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又对我市进行了暗访检查。6月30日,省委办公厅印发督查通报第11期,从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执法检查等方面,对全省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反馈我市问题较多,给我市造成了不良影响。
从调查情况来看,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存在对特定背景下的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到位、对上级检查重视程度不够、未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工作作风不扎实、标准不高,对待上级检查跟踪问效不够,隐患整改不及时,失职失责等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对市应急局、市交通局进行全市通报批评;由市委组织部对市公路局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市应急局党组、市交通局党组分别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局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市应急局党组对负直接责任的两名工作人员分别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成市交通局党组对负直接责任的5名工作人员分别进行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成市公路局党总支对负直接责任的局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市交通局责成运管局对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依规依法处理到位。
这起安全生产问责典型案件,反映出当前个别单位和党员干部大局意识不强、工作站位不高,没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政治敏锐性,将“守底线、防风险、保安全、保稳定”时期特殊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常规的安全生产工作来抓,工作不严谨、依法监管意识淡薄,对工作研究不深不细,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涉事单位要强化问题整改,深化以案促改,确保将问题整改到位;全市党员干部要从该起问责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当前正值主汛期,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等叠加碰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从严、从细、从快、从硬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安排部署,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原则,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管控风险,并完善预报预警机制和各项应急预案,健全信息联络和应急联动机制,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深化协调联动,加强应急演练,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生命线,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将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成效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特别是要大力发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认真履职尽责,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抓问题整改看责任落实,抓问责追究促使命担当,对履行责任不力、安全生产领域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并持续通报曝光,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不断上档升级。
中共沁阳市纪委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