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腐通报 马村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小山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2020-10-28 21:18 来源: 马村区纪委监委

2011年6月25日、9月29日下马村村民委员会两次和刘治签订了联营协议,分别租赁下马村82亩地,租金为每亩每年1200元,租期为20年;租赁下马村3.26亩土地,租金为每年共20000元,租期20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小山履职不力,与刘治签订的联营协议只在下马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进行过通报,但未进行过公示,也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王小山负主要责任。2020年5月8日,马村区纪委监委对王小山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