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届第十二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区委巡察组于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5月7日对区法院开展巡察,对区民政局等4个单位开展“回头看”。2021年6月30日至7月2日将巡察意见进行了反馈。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解放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自2021年3月17日起,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民政局进行了为期45天的巡察“回头看”,2021年6月30日将巡察“回头看”意见向我局进行了反馈。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区民政局存在的4个方面12条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民政局党组遵循问题导向,聚焦聚力,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了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公示如下: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6月30日,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于7月1日上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按照巡察“回头看”要求,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进行分析,制定下发了《中共解放区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了巡察“回头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求相关科室责任人对照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切实进行整改。7月13日上午,局党组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结合实际,分别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思想根源进行深刻剖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个人整改措施,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
截止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需长期整改的问题也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在整改过程中,需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的问题,做到及时谈话提醒、提高思想认识;需建章立制或完善制度的问题,做到及时修订完善。巡察“回头看”以来,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健全完善制度2条,12条问题已整改结束。
二、盯住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标准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度要求,局党组每半年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每季度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错误言论、错误倾向等进行分析研判,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紧抓疫情防控、灾后重建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研究、靠前指挥,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巡察反馈会后,共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2次,形成专题报告1篇,分析研判报告2篇。二是强化理论学习。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批示指示精神、署名文章、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工作例会、支部会议等。巡察反馈会后,共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党组会4次,支委会3次,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在河北承德考察时重要指示精神、意识形态相关论述、从严治党相关论述等,通过主要负责人领学、交流研讨、观看专题片等方式,切实保证了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同时,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中的重要表述不正确、规范用语不严格的材料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对相关人员做出口头批评教育。三是局领导班子已于7月1日,对方案照搬照抄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全体人员以此为鉴,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要求干部职工求真务实,在起草文件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提出具体措施,不能照搬照抄,切实提高文件的操作性和严谨性。四是立即责令办公室对2020年56号党组红头文件及时进行了撤销,重新下发进行了归档。进一步完善了公文处理制度,对办理程序和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确保公文处理形式规范和精准。五是对学习强国平台年度积分为0的8人进行了谈话,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将积分情况进行公布;建立健全了“学习强国”通报制度,成立4个学习强国监督小组,由年轻干部每天负责监督提醒,每月对积分进行公示。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按照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的反馈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从组织上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从而促进民政事业的协调发展。二是按照工作计划,局党组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把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1次,召开半年“一岗双责”汇报1次。三是加强党风党纪教育。我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强国和焦作先锋等平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风党纪教育。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每月理论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分别于2021年7月和8月通过集中和自学的方式学习了《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总结党的历史经验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等10余篇文章,确保了党组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内容和效果。同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观看廉政电教片,组织党员到锦祥花园社区党建中心、青天河纪念馆、博爱知青村等参观学习,重温红色历史,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以正反面典型举案说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组织党员学习了市区纪委的各项通报,强化了以案促改。
(二)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支部建设不够规范,支部书记改选程序不合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5月,机关支部到届,我局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组织工作要求,按照方便组织生活、利于支部发展建设的原则,及时对党支部进行改选换届,在区直机关工委指导下做到程序规范、记录完整,并装订成册、规范存档。
2、针对“‘三会一课’执行不规范,党务会议与业务会议界限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已于6月24日,组织党务干部积极参与机关工委在济源王屋山基地的党务干事培训班;同时以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理论知识测试,不断提高党员和党务干部的政治素质;二是召开支委会,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严格将支部会议与业务会议区别开,明确支委会的议题,党建党务会议由党支部研究,行政事务由班子研究,同时明确要求党务干事要及时、认真、详细填写会议记录,确保“三会一课”记录完整规范。
3、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达不到“红脸出汗”效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章》《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规范组织生活程序。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以来,共召开党内组织生活会2次,其中,7月13日召开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邀请主管区长参会指导,班子成员深入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明确了责任,结合自查问题整改抓好落实;7月25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每名党员切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深刻透彻地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和批评别人,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规范“民主三评”工作开展程序,切实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三是重申“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制度、“评组织、评书记、评党员”等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各项活动,规范做好活动记录,并加强对支部党建活动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4、针对“党建述职存在形式主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雷同现象,局分管领导分别与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口头作出了批评,要求扎实做好整改,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写好年度述职报告和总结,同时吸取此事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做好以后的工作。
(三)履行职责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谋化和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不系统、不科学,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前期可行性研究和相关规划不够严谨,获批的三十个专项债建设项目选址全部发生改变,截止目前尚未办理变更手续问题。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后,为尽快解决此项问题,我局于多次与区发改、财政部门沟通办理变更手续问题,均得到无法更改答复,为了避免审计上出现问题,我局对30个日间照料中心项目重新进行了筛查,把一些基础条件差的项目进行重新谋划,包装新建设项目,使新谋划项目既具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要求,又具备日间照料中心功能,争取项目建成后全部一一对应完毕。二是针对未与宗地方签订用地合同,容易形成产权纠纷问题。我局于7月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用地合同签订问题,商定解决办法,及时督促各街道抓紧时间与有关企业结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力争将项目纠纷隐患扼杀在萌芽中。三是没有清晰的用款规划,政府专项债和老旧楼院改造资金混用,存在审计风险问题。我局与项目代建方金融局多次进行了沟通,要求资金拨付的过程中,政府专项债和老旧楼院改造资金款系分项目、分开使用的,一定要严格按照审计要求使用资金。为避免审计上的风险,我局已向区金融局提供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四是没有把工作组的会议纪要与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较好的统一起来,缺少将部分养老服务用房转为社区办公用房的运转方案问题。2020年4月17日,区政府专门召开区长办公室会,强调将建设社区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性服务中心。为有效解决该问题,我局又多次向区委区政府反馈养老服务用房转为社区办公用房的运转方案问题,但均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今年我局在谋划新项目时会再一次向区委区政府反馈相关意见,力争养老设施用房和社区办公用房分开建设。五是忽视了自身承担的项目主体责任,将施工项目交给代建单位后,未主动尽责,对工程招标、监理情况不熟悉问题。我局专门指派养老服务科负责同志同金融局对接,熟悉工程招标、监理情况,抓好项目实施。同时,我局除了完成配合项目招标、实施过程问题协调、竣工验收、申请资金等必要工作外,还要求项目施工方定期向区民政局汇报工程进度、遇到的问题,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及早发现问题,协助施工方解决问题。
2、针对“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运作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对该问题涉及到的老人进行回访,了解服务项目、服务频次及收费情况,同时对郑州大象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要求其撰写整改落实情况并附带佐证材料,责令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开展工作,彻查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全过程,发现类似问题及时整改。我局还拟定了《解放区政府购买服务服务实施办法》,明确服务内容、资金使用标准及月服务频次,设立惩戒及退出机制,规范企业行为。针对合同补充协议的变更事项造成会计核算失真,国有资产流失,财务资料自相矛盾问题,我局及时核查项目拨付资金,重新整理财务资料,同时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及时同郑州大象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商继续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针对锦祥花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该公司按照原合同服务项目继续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服务时间至2020年2月29日,并按期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因疫情原因政府购买服务延期至2020年5月份结束服务,以此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四)财经纪律方面
1、针对“临时救助资金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后,针对超标准发放临时救助资金问题,我局责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及时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及时与巡察一组进行了沟通。张克勤2019年度实际享受两次临时救助,分别于2019年8月、2019年11月领取救助金2000元、2000元。张克勤于2019年1月领取的1000元救助金实为2018年12月申请,因当年年底财政封账,致使救助金发放滞后,导致财务账面显示张克勤一年领取三次救助金。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进一步重申临时救助的重要性,要求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和各街道办事处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焦作市临时救助细则>的通知》( 焦民〔2020〕7号)文件规定,对审批程序严格把关,杜绝一人多次救助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与财政局的沟通,及时发放临时救助金,确保当年救助资金不跨年发放。二是针对临时救助资金审批不细致问题,我局已于2021年7月2日专门组织召开各街道分管民政副主任、民政助理员召开工作会议,严肃了临时救助申请审批和档案管理程序,要求相关街道针对此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各街道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引以为戒,杜绝因把关不严、监管不力造成的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街道的档案资料进行复核。针对评议小组成员签字涂抹现象,专门成立督查小组,对涂抹档案进行调查,了解涂抹原因,重新评议,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相关街道撤销救助并追回资金;对符合规定的,要求立即更换评议材料。同时,通过民政例会和业务会议的形式,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切实提高救助工作准确率。
2、针对“春节困难群众救助物资发放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后,我局专门就机构、单位代领的现象进行核查,要求相关机构、单位出具情况说明。针对未及时整理领取表上报的机构、企业,要求其立即整理领取表并上报。目前已上报结束。二是于7月2日召开民政会议,对相关街道进行批评。要求相关街道出具情况说明,其他街道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知识进行培训,能过以会代训的方式,规范救助物资领取流程,避免救助物资分配不均的问题。
3、针对“流浪乞讨救助物资发放依然存在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流浪乞讨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街道对连续两年领取流浪乞讨救助物资的情况进行排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重新分配。二是加大与街道、社区沟通力度,加强政策培训,严格规范流浪人员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代领现象。三是在下步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改变救助物资采购和统一分配的模式,将原来一次性采购和集中分配改为分批次采购,且不再下发到各街道。各街道如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及时通知民政局,由民政局进行登记,现场发放,杜绝一次性发放数量偏多现象。
4、针对“其他基础性财务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主动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了市、区组织的会议培训和网络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政治素质,规范其核算行为;同时于今年7月,主动与供电部门、财政部门、银行结合,确保了低保户电费手续履行及时,并按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第二季度已发放完结。二是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要求财务人员要从严从细,对每一张原始凭证、票据等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和控制,对于不合格的坚决退回,对未附明细的做到应附尽附。要通过认真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凭证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三是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于2021年6月,将巡察反馈的未记账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凭证号为2021年6月记21号),录入国资系统。同时要求财务人员将应记入固定资产的物品按照相关程序,资产增减及时登记入账,定期盘点,保证帐帐相符、账实相符。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
通过对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为打造“首善之区”和加快“五个解放”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解放区残联党支部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3月17日开始,对解放区残联党支部进行了为期45天的巡察“回头看”,6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解放区残联党支部坚决贯彻区委巡察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深刻反思解剖问题根源,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有力有序有效落实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6月30日下午,区残联党支部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巡察组反馈意见,并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解放区残联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李莉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的相关工作。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履责,率先垂范,抓好整改,做到重要内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多次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形成整改合力。各责任部室强化政治担当,主动认领问题,自觉扛起责任,坚持对号入座,加强分析研究,制定有力举措,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区残联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分三步走,一是让全体党员干部吃透反馈的14项问题,对这14项问题的具体表现以及问题的实质根源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对照清单,认领问题。针对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把这14项问题具体分解到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整改重点。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以及问题的具体表现,及时制定下发整改责任清单,对每个具体问题都列出整改方式,明确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期限。
截至目前,反馈的上轮巡察整改2项问题及本轮“回头看”4方面12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上轮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按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逐一自查,并与单位全体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在8月4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整改工作会议,认真反思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不足,紧扣2021年的工作分工,将目标责任书进行了完善。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扣残联党支部负主体责任,纪检派驻组负监督责任的工作方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残联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纪检派驻组织的履责内容。
(二)针对“个别领导责任心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7月9日召开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班子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领导干部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大理论学习幅度,增强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本轮“回头看”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区残联党支部学习制度,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理念和区残联各项具体工作业务联系起来,盘点了还没有落实到位的工作,结合习总书记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开展交流研讨,重新制定和完善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分别在8月6日、8月11日召开区残联集中学习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研讨会。二是区残联党支部书记积极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之间定期开展学习笔记交换检查,心得体会交流传阅,互相学习,互相批评指正。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地位的重要性,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纪律检查、干部考核之中,进一步增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在8月3日召开区残联落实十届区委十二轮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发现意识形态有关问题整改工作会议。二是抓好理论武装,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充分利用新的学习内容,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制定了学习计划,增强学习实效。三是建立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制度,根据风险排查清单,制定风险排查报告。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制定《解放区残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明确内容、标准、记录人,按时上会决定并及时记好相应会议记录。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问题,认真整改。通过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党的建设相关制度学习,着力解决解放区残联党支部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不严肃等问题。二是在7月27日召开党的建设相关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政治修养、宗旨意识,增强了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关于“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党务干事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在7月29日,区残联党支部书记召开党务干事业务培训会,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测试。始终坚持抓小,抓细,抓实,抓好,一抓到底,抓出实效。确保了主题党日活动实实在在的开展,规范档案管理,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及图片档案工作。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党支部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符合本单位的内容,传递党的声音,让党员听得进、听得懂、有收获。
(三)履行职责方面
1、关于“服务群众不到位,政策宣传跟不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解放区残联”微信公众号,将残疾人的相关优惠政策进行了宣传,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应享受的优惠及相关申请程序和要求。二是建立了街道残联理事长、社区残协服务微信群,及时宣传残疾人办证流程和相关惠民政策,实现在线上解答残疾人及其家属的各种咨询。三是通过与网络媒体和相关单位的业务沟通,优化对残疾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时效。
2、关于“考核机制不到位,培训成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对委托开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按季度进行考核,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并持续关注已参加培训的残疾人,以实际就业为主要目的,积极为其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作岗位,增加就业率,实现残疾人就业的最终目标。
(四)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1、关于“不按规定拨付专项资金,失于监管,造成奢侈型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启智学校财务的监督,在监督环节上,重点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监督工作的预警保障机制,发挥财务部门、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相互制约的预算执行监督作用。
2、关于“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本单位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奖”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财务人员账目分类不细心,误把四创加班补助列入单位文明奖科目列支,在7月14日,由区残联主要负责人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专项培训。要求严格执行各种财经纪律,按照财务有关制度的规定报销程序及手续,进一步规范了会计核算及凭证记录,以此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3、关于“编外车辆闲置两年之久,造成国有资产浪费”问题
整改情况:区残联多次与发改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沟通,无法增加车辆编制。后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商,将车辆及相关配件全部上缴机关事务管理局,在7月29日完成正式交接工作。后续车辆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和处置。
4、关于“其他基础性财务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区残联主要负责人为财务人员进行专项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对于未及时记账的问题,予以纠正,杜绝此后出现账务处理不及时的现象。二是对职工多报销公杂费的问题,在7月26日已将超标发放金额全部追缴,并上缴财政部门。以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规范程序对差旅费进行报销。
四、保障措施
下一步,解放区残联党支部将一如既往的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支部主体责任和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持续整改,立足长效机制,确保将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残疾人各项具体工作中。
(一)认识再提高。坚持党支部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残联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残联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措施再明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健全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再回头”,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三)制度再完善。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源源动力。
(四)成效力争更好。坚持把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残疾人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推进全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工作重点,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各方面工作。努力在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上见到新成效,进一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能力,全面推进残联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年3月23日至5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了全面巡察和督导检查。区委第二巡察组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党建工作、工作作风、制度执行等四大方面共反馈了26项整改任务。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我院党组深刻认识到这次巡察是对我院进行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准确客观、中肯深刻,院党组诚恳接受。在落实整改中,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召开后,院党组作出部署,明确整改目标,逐项分析梳理问题,研究解决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及时间节点。
二、认真对标对表,逐条逐项狠抓整改落实
(一)“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树立不牢,审判执行的工作质效仍需提高,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解放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让群众更满意“十件实事”工作方案》,全院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要求,聚焦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建立工作台账,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对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健全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运行规则。着力开展拖延执行、违法执行、违规终本专项整治,强化规范有效执行,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最快速度兑现胜诉权益;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严格按程序终结本次执行,严防随意终本、“一终了事”;全面提高执行到位率、实际执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扎实开展好“涉诉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活动,紧盯群众反映强烈、上级交办督办和信访老户等问题,落实领导包案、公开接访、带案下访要求,集中治理、实质化解,推动涉诉信访形势持续好转。深入开展好“案件质量提升年”和“执法办案竞赛”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质量,稳效率,严管理,强公信,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2.针对“法律宣传形式单一,效果欠佳”问题
整改情况:大力开展“走进法院”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全面开展法律“五必进”活动,实现“一场庭审就是一堂普法宣传课”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深入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法院、旁听案件等,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结合未成年常见的犯罪类型、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如何预防等方面的内容,以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等方式,告诫学生们要做守法公民、敬畏法律。加大小微企业走访力度,全力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印制并发放《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告知书》和《信用卡使用风险提示告知书》宣传彩页。大力推广“阳光执行”小程序,发布典型案例常态化。加强微信公众号、商场荧屏、失信大头贴张贴、定期进社区、走商场宣传执行工作,讲解法律知识。拍摄优秀案例短视频,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说理,引导社会向上向善。李某网上投保医疗险遭拒案,我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理赔金12.6万元。通过“投保百万医疗险,不幸患癌竟遭拒”的案例宣传,提醒广大市民高度重视保险免责条款等,阅读量达1.2亿次。拍摄以“为少年的你 撑好法律保护伞”为主题的系列抖音视频,点击量均破万,被豫法阳光、焦作日报等多家媒体转载。
3.针对“‘智慧法院’建设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大力推行立案查询、网上立案缴费等“一站式”服务,切实提升诉讼便利度,努力做到“一门进、一网通、一码清、一次办”。2022年全年网上立案5983件,网上缴费4790次,音视频在线调解案件1319件,律师网上阅卷4068件,在线办理保全率98.57%,智能文书使用率100%。加强全体民事干警对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上阅卷审核、证据交换等具体应用的详细了解和操作,确保法官及时查看、办理、处理从各类在线诉讼服务平台推送过来的业务申请。加大在线诉讼服务平台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各类在线诉讼平台的知晓度和使用率,尽快提升律师对各类服务平台操作流程详细的了解,提高应用能力和水平。
4.针对“党组未持之以恒抓好对标看齐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上级法院、区委请示报告重大工作、重大案件37次,认真执行“13710”工作制度,确保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见行见效。
5.针对“发文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区分党组发文红头和行政发文红头,清查不正确发文,明确发文格式和程序,组织有关人员对公文处理深入学习。
6. 针对“‘第一议题’学习不够实”问题
整改情况:将“第一议题”学习纳入党组会会前第一项议程并认真开展学习,印发《解放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建立“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建章立制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列为理论中心组学习、总支(支部)“三会一课”和其它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7.针对“网络阵地管理重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院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领导”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组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领导”职责,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网络宣传,配备专兼职网络宣传人员,加强网络宣传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反应迅速的网上宣传队伍;对本院官网进行全面整理,长期未更新的立即更新并形成常态机制,不能有效使用的窗口整合关闭,确保群众能从网络上及时了解区法院各项工作动态,从而支持理解法院各项工作。
8.针对“责任机制不够完善,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成立调整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年初,制定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三是每季度召开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研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措施。
9.针对“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派驻组制定全年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每月撰写2篇学习笔记,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参加法院的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三重一大”事项会、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总结会等,加强日常监督。三是按照《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工作制度》要求,加强对法院“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四是通过日常检查、谈话、接访、上级交办等方式,加大线索收集核查力度,严肃查出违纪违法者,营造风清气正的审判执法环境;建立完善法院考勤、文明礼仪、奖惩激励机制等工作制度,规范约束干警的言行举止。
10.针对“纪律作风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院督察室加强日常检查,每月对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检查,进行全院通报,并与文明奖挂钩。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群众等各界人士为法院廉政监督员,不定期对干警的纪律作风进行暗访,接受社会监督。
11.针对“干警管理存在‘重使用轻管理、重任务轻关怀、重考核轻激励’等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关心干警身心健康,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每逢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娱乐活动;逢年过节,对离退休老干部、生病干警和生活困难干警及家属进行慰问,干警过生日时,党组送去问候与祝福,让干警在日常点滴小事中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二)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2.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工作理念,制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13.针对“总支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党总支定期研究全院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党组汇报党总支及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党总支副书记和党总支委员要分包不同党支部,全面参与、监督、管理分包支部的党建工作,党总支有关委员切实做好组织、群众、监督职能深入到各支部、各党小组开展职能对接工作。发挥思想引导的作用,分析研究党建现实问题,抓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增加党内的沟通与交流,发挥服务指导作用, 强化对学习的督察考核,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表,形成更具有刚性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构建法院党员干部自学长效机制。
14.针对“党建与业务融合度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相关实施方案,促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明确党员引领示范作用的工作思路,灵活融合措施办法,找准党建与业务之间的最佳结合点。
15.针对“民主生活会召开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现象,努力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的政治局面。“一把手”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督促、激发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发挥整体合力,加强审务督察力度,通过经常性明察暗访、问题通报、责任追究,及时解决队伍中存在作风不实、纪律不严、底线不强等问题。
16.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不断丰富“三会一课”内容,把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政治学习和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研究和准备“三会一课”主题、内容和学习教育载体,党组和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严肃批评指正;情况较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17.针对“组织生活会暨民主三评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要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暨民主“三评”工作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要在组织生活会上主动查找认领问题,敢于对其他党员提出批评,揭发揭短触问题实质,达到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党支部要定期向党员通报支部整改情况,党员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三)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8.针对“执行款发放不及时”问题
19.针对“挤占执行款”问题
20.针对“执行款应退未退”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以上三个问题,整改如下:一是建立《执行案款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案款处置,尤其明确执行案款到账后,无特殊事由情况下均应完成当天发放;二是指定案款专项监督管理员,负责每日督促执行案款的认领、发放等事由,对未按要求的实施案款发放的执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三是建立《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管理规定》,执行案件的案款全部纳入一案一账户管理,对每个案件实行明细记账,在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制作执行通知书时由系统分配一个子账号,该账号作为本案件的收付账户;四是每名承办人及执行案款管理人员建立案款台账明细,标明每笔案款的进账时间、发放时间、执行费的收取,案款管理人员负责结合财务室,定期上缴产生的执行款利息。
21.针对“未按照一案一账号的要求,对执行款收付进行逐案登记,未建立明细账,造成案款来源不明、退付不清,案款收退混乱”问题
22.针对“未指定专人对执行物收发和扣押物品进行逐案登记、定期核对”问题
23.针对“执行局账面应付执行款与银行账户余额不符”问题
24.针对“执行局账面和系统交款金额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以上四个问题,整改如下:一是建立《执行案款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案款处置,尤其明确执行案款到账后,无特殊事由情况下均应完成当天发放;二是指定案款专项监督管理员,负责每日督促执行案款的认领、发放等事由,对未按要求的实施案款发放的执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三是建立《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管理规定》,执行案件的案款全部纳入一案一账户管理,对每个案件实行明细记账,在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制作执行通知书时由系统分配一个子账号,该账号作为本案件的收付账户;四是每名承办人及执行案款管理人员建立案款台账明细,标明每笔案款的进账时间、发放时间、执行费的收取,案款管理人员负责结合财务室,定期上缴产生的执行款利息;五是建立《执行物管理规定》,将执行扣押、查封车辆移至指定场所,由法拍合作公司负责日常维护保养,提高保值率,同时制定出车辆处置计划、时限表,规定期限内拍卖处置完毕;六是已确认需交付、返还的案件财产,要求15日内完成,需拍卖、处置类房产在30日内启动评估拍卖手续,逐项时间节点落实由专人负责监督、通报。
(四)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方面
25.针对“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全面提升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强化责任心,加强领导督导。加强贯彻《会计法》,规范会计核算,每月相互核对,定期检查校对,按时核算登记。
26.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执行局存在未及时上缴和应缴未缴执行款利息、固定资产应计未计未定期清点、出纳和会计为一人担任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执行费收缴制度,每名执行员建立执行费收缴台账,及时详实记录每一案、每一笔执行费收缴情况,每笔执行款划转之前执行员书面向财务告知执行费收缴情况及金额。每半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固定资产登记应登尽登,做到账面清晰,账物相对,核销及时,管理规范。坚决杜绝出纳与会计同为一人情况。
三、坚持常态长效,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我院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政治认识,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意识。领导干部带头走进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期待,盯住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堵点痛点问题,逐条逐项加以解决,切实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保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环节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二、加强纪律作风管理,加强审务政务督察力度。由政治部、综合办和督察室组成院督察小组。每周不定期进行两次审务政务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院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在督察中发现的迟到、违反司法礼仪、庭审纪律等违法作风纪律较多的部门,由督察小组约谈部门负责人,对部门负责人提出批评和要求限期整改。
三、加强干警培训学习,提升干警综合能力。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干警素质能力培训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扎实开展基层法官轮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确保每名干警每年培训不少于90学时,提高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四、创新工作方法,促进党建工作升级。丰富活动形式,加快党建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丰富创新党建工作内容和形式,推动法院党建工作提档升级。积极培养先进典型,以身边的优秀党员引导教育广大党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甘于奉献、依法履职。
解放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3月18日至5月7日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并于7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我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小玲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21年7月12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细化六个方面26项整改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形成《中共解放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巡察问题整改落实落地,整改走实走心。各股(室)负责人对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力争将每一个问题从严、从实的在规定期限里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结合上任财务工作人员,将未查实的3件固定资产全部排查到位。今后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流程,规范健全固定资产账目,做到购置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政治思想建设不到位方面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不深入、不系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领导班子带头动员、带头学习、带头研讨交流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严格按照《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要求,党组成员每季度至少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确保学深学透。
2.针对“问卷调查发现部分同志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理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组工作条例》等政治理论进行了深入学习,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理论小测试,务求学懂弄通做实。
3.针对“缺少对2015年以来新调整人员的政治、业务系统化培训”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政治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依法治国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清风模式”的含义;并针对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对人民调解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卷宗制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了解和掌握。
(三)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4.针对“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力求充实编制,壮大法治队伍。二是积极选送优秀法治工作人员参加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大练兵等培训活动,有效增强法治政府建设业务水平。三是积极与市司法局沟通对接,提前做好“七五”普法总结表彰准备工作。
5.针对“班子及队伍建设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在充分考虑班子成员各自思想、素质、能力和身体状况的同时,结合干部交流轮岗相关文件要求,已对符合条件的领导干部予以分工调整,进一步推动了班子队伍建设工作。
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应急预案》《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度》等八项制度,全面夯实了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二是制定了《解放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加强了隐患排查,确保意识形态阵地风险防控到位。
7.针对“党组会议记录重点不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解放区司法局党组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杜绝以领导干部办公会代替党组会。二是已按要求将党组会议记录本更换为指定记录本,避免出现活页替换增减情况的发生。
8.针对“党组行文规则意识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印发党组红头文件,今后将更加严格把握和界定行政文件、党组文件的制定与印发。
(四)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方面
9.针对“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明确党组书记、局长是党风廉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局党组已与各股室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要求各股室负责人结合业务工作,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10.针对“‘以案促改’工作停在表面、流于形式,未能真正取得实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与“以案促改”紧密结合,全体党员干部通过集体学习、一把手讲党课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加强了家风建设,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理工作人员和亲属子女等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1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和原则。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人、财、事、物的管理和监督,大额资金使用均充分征求每一名班子成员的意见,充分进行讨论,集体进行决策。如涉及我局发展的重大事项,政法装备的规划、立项、询价、计划申报审批、资金拨付、合同签订、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上,均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按章办事,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12.针对“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各党小组组长带头组织了学习,及时纠正了学习中党员干部可能会出现的松懈情绪、厌烦情绪,不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的不良学风。
13.针对“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了《解放区司法局领导干部谈话谈心制度》,并采取班子成员分包股所的方式,定期到分包股所进行谈心谈话,做到发现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五)司法行政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
14.针对“公共法律服务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引导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分包社区参与法律服务,随时解决社区居民遇到的法律问题,为社区提供了良好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经局领导积极协调,3月30日我区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我局申请的“2021年一村(居)一法律顾问5.7万元”的经费。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按时支付。三是已组织辖区5家律所内勤召开会议,要求每名律师积极到分包小微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做到进企业有痕迹,宣讲有记录。
15.针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达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多方协调,现民生司法所、民主司法所、焦南司法所等6个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用房已经协调到位,正在全力打造,准备迎接10月份省司法厅对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和市司法局对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的达标验收。二是已统一司法所所务公开、公示内容,统一制作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胸牌,勇于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司法所工作透明度。
16.针对“普法全覆盖、多形式、多角度宣传不力,服务群众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了57个村居(社区)普法微信群,通过推送法律风险提示、接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援助和公证等法治信息,基本解决了群众法律咨询难的问题,发挥了普法主体责任单位的主观能动性。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设计编印了《普法学习笔记本》2万册,免费发放给机关党员干部和辖区群众。把“送法进社区”和“法律明白人”活动相结合,组织律师到街道开展法律培训共9场次,提高了辖区居民的法律知识和素养,让百姓争做“法律明白人”。今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0场次,制作展板10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万余份。三是为打造普法亮点,突出普法宣传的亲民性、实用性,我局精心谋划、科学选址,正在积极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广场,力求让老百姓在工作生活之余潜移默化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实现普法教育长效化。
17.针对“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组织队伍建设,落实专职调解员待遇,已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申请,力争为每个街道配备至少两名专职调解员,并将调解员纳入司法局管理。二是拟于10月下旬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重点开展法律政策、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调解员的实战技能。三是上级及有关部门调研调解工作时,主推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室,以加大其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提高社会影响力。
18.针对“社区矫正依法依规存在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1)一是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和矫正操作系统,并采取到所指导和到矫正中心轮训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培训的可行性。二是要求每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牢记“六不准”,并签署廉洁承诺书。三是每个司法所已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生物验证,并每天记录验证情况。四是每接收一名矫正对象,均向市局报备,采取边控措施,收缴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2)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三项规定”内容,要求大家不过问、不打听调查评估和矫正管理相关事项。二是已在调查评估中落实此制度。三是制定了《解放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规定调查评估时必须两名工作人员参与调查。
(六)机关自身建设不完善方面
19.针对“在编不在岗现象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借调”人员,局领导多次与上级及相关部门沟通,力求人员的工作与人事关系相一致。
20.针对“存在人员紧缺、职能弱化、业务开展不全面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力求充实编制,壮大法治队伍。二是法治股工作人员主动到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学习请教,积极协调配合,加强了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掌握,促使法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21.针对“基层干部缺乏交流轮岗”问题
整改情况:经报区委组织部批示,已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干部已给予分工调整,今后将多安排年轻干部到各股室开展轮岗,促进不同股室、不同业务的工作人员相互熟悉,加快融合。
22.针对“司法队伍部分人员作风纪律不过硬”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并完善了《解放区司法局关于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规定》,明令禁止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七)不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方面
23.针对“部分超5000元大额资金支出无集体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0年1月起我局每笔超5000元大额资金支出均进行了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如:2020年11月4号凭证,安排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双提升”工作中,制作普法宣传品,已召开党组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策。二是对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8笔有大额支出规避三重一大嫌疑的支出进行了认真梳理,针对2018年10月31日同家单位同天分两次开票的情况,系我局在此商店购买办公用品按累计结算的方式,故造成同一天分两次开票。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合理进行支出。
24.针对“列支依据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8年5月至2021年2月14笔宣传资料无领取明细的情况,经盘查,已要求当事人补充清单签名。二是针对报账不及时的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准确反映财务信息,真正发挥审核监督的作用,确保财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及时,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三是针对2019年8月29#凭证和2019年7月10日30#凭证出现票号倒置现象,我局进一步增强票据经办人和审核人的工作责任心和严谨性,杜绝出现票号倒置现象。四是针对清单与发票日期不符的情况。我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票据不规范的情况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进行更正、补充,方可列支。
2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局党组制订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结合上任财务人员,将部分电脑、录音笔、对讲机、打印机等未找到的固定资产已经全部追缴到位,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进行了资产报废处置。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报废环节的管理,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务、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每年12月底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核查,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存量、保管和使用状况,对达到报废年限且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做报废处理,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三是针对2019年10月11日购买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中未计的固定资产已全部补记到位,在今后的固定资产管理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将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及时计入固定资产。
26.针对“对公证处财务监督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约束财务行为,避免违反财务纪律问题的发生。二是对审签不够规范的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严格规定凡是报销票据不规范、报销凭证不齐全的一律予以退回,不准入账。三是已要求财务人员主动自学,严格依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对现金的管理、支出的审批等事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解放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18日至5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7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区统计局按照巡察组工作要求,于2021年7月15日上报了《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区统计局党组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方案中制定的整改措施,区统计局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在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情况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了巡察组反馈意见,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科级干部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细化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并于2021年7月15日下发了《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区统计局党组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照问题反馈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台账,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留、零缺位、全覆盖,分期逐步解决,确保两个月内见到明显成效。
(三)深刻剖析,不留问题死角。以整改方案为指导,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发现未整改到位的,及时研究解决。巡察整改期间,由单位负责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其他科级干部各负其责,对分管股室的整改落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和督促分管股室盯住问题、扫清盲区、不留死角,做到整改全覆盖,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推动下,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
(一)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够
1、针对“党组工作存在缺项”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局党组2021年5月6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内容,8月9日在党组会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研究了局党支部建设相关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
2、针对“‘两个责任’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7月7日在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研讨部署会上安排布置廉政风险点学习相关工作,2021年8月25日第三季度党员大会上将廉政风险点学习列为第一议题,并安排布置廉政风险点排查相关工作。7月27日,召开了党组会,邀请了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会议,今后所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严格按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会。
3、针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3月31日,局党组研究制定2021年《解放区统计局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4月14日,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各街道办事处分管统计工作副职召开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会上传达学习《王国生同志在全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5月24日,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对照典型案例,深入查摆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4、针对“党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分别于7月27日、7月29日、8月6日、8月9日、8月13日召开了党组会。二是7月7日在反馈意见整改部署会上,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做到人人都明白“三重一大”概念和程序,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三是8月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科级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学习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提高议事规则的知晓率。四是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会议均严格按照党组议事程序做到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五是对各类会议会议记录进行了规范,每次会议均标明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
(二)对党建工作不规范、不重视
1、针对“支部建设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0月19日报请区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局党支部于10月22日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实行)》相关程序规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增加一名同志为支部委员。
2、针对“支部向心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8月9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8月16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七月份以来召开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2次,每月按时收缴党员党费,支部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王忠殿事迹陈列馆、百年焦作陈列馆和西城美苑党建综合体,观看红色电影《千顷澄碧的时代》,举行党史学习笔记内部交流观摩、开展党史知识竞赛、为全体党员录制“学党史 悟思想 谈工作”系列视频、拍摄《国家》歌曲MV,全面激发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政治品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社区基层一线开展防汛抢险、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举办爱心义剪等活动,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切实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
3、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和活动印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制定“三会一课”计划表,严格按照计划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如实做好相关会议记录,每次活动后及时整理完善相关资料;按时完善党建e家资料。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8月25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全体党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问题、做出剖析,并提出下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三是加强党员教育,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党纪,切实提升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要求,在总结巡察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梳理需要进一步推进整改的事项,从严从实、持续深入、善始善终抓好整改提升工作,以整改成效促进统计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深化认识、扎实部署,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好。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研究问题抓整改。组织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加深对深入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和把握。
(二)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全力落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要求。为确保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落实到位,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明确各科室、成员职责,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观念,发扬“钉钉子精神”,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认真抓好巡察整改,真正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巩固完善、持续深化,注重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在抓好落实的同时,坚持把当前整改与长期巩固相结合,持续深化,注重制度建设和长效管理。继续加强在党的建设等重点领域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之以恒地加强单位自身建设,进一步振奋精神、改进作风,不断提高谋划、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全区统计事业取得新成绩、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