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敲响纪法警钟,市委换届办收集整理了近年来部分省市违反换届纪律、干扰破坏换届的反面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教育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紧绷纪律之弦,共同营造清明清正清新的换届环境。
警钟长鸣一一拉票贿选绝不姑息
2011年至2012年,河南省省管国有企业监事会原主席陈某某为在省委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获得选票,宴请相关人员为其拉票。同时,陈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6月,陈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的处理。
2003年年底至2019年春节前,河南省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某某在担任洛阳市委常委、秘书长、组织部部长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原某等43名党员干部财物共计323.34万元。此外,李某某为两人当选省、市人大代表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22.6万元。2021年2月,李某某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