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三个实”抓好“6-45”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责任压“实”。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市纪委专题研讨班和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定人定责定时限,确保事有人管,管有责任担当。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问题找“实”。对照“6-45问题整改清单”,通过个人自查和交流互查,制定纪检监察组和个人整改台账,详细列出制约纪检监察组工作成效的具体表现,分析主客观原因,逐项逐条“对症下药”。
三是紧盯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建立“每周一学”制度,通过“人人上讲台、个个当老师”的轮流授课方式,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加强谈话室建设,协调市财政局建设标准化谈话室两间。举办“补短强弱”专题培训班,驻各县(市)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市财政局(国资委)机关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市管国有企业纪检工作人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及廉政监督员共计7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培训。督促市国资委建立完善《焦作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企业领导人薪酬考核制度》,倒逼企业领导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据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信息)
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三步走”做好案件线索办理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注重加强纪法教育。通过向涉嫌违纪违法人员讲解法纪法规,使其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交纳违纪款,争取宽大处理。截至目前,共收缴2人违纪违规款15645元。
二是坚持做好思想教育。坚持案件办理与思想教育同步,通过与案件线索当事人谈心,帮助其分析所犯错误,使其真心悔过。截至目前,已办理的8起案件线索,均未出现当事人提出异议和不安定因素情况。
三是持续开展检查回访。案件线索办结后,及时对当事人和案件线索单位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所思所想,督促涉案单位加强管理教育,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据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信息)
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三聚焦”助力脱贫攻坚打造阳光低保
一是聚焦专项治理。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为抓手,以集中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是聚焦监督职责。督促市民政局出台《2019年焦作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焦作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通过建立社会救助治理有效机制、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待遇备案机制,探索利用“互联网+监督”新方式,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救助监督员等,有效遏制低保领域腐败现象。
三是聚焦实地走访。制定涵盖“是否进行公示和民主评议、有无刁难卡要、举报渠道有哪些”等18项内容的《低保对象入户问卷表》,深入开展走访。截至目前,已走访农户和低保户18家、群众40多人次,发现问题2个,解决问题2 个。(据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信息)
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
“四抓”积极发挥探头作用
一是抓精神领会,结合实际定计划。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制定出台《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党委(组)主体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人人有责任、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二是抓政治体检,履职尽责强监督。把政治监督作为第一任务,对6家综合监督单位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指出问题不足,明确整改要求,开展政治体检。
三是抓广度深度,不断摸索求创新。建立了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制定《谈心提醒教育活动方案(模板)》,印发《谈心谈话工作记录本》,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四是抓自身素养,强化学习补短板。以“6-45”问题整改落实为抓手,将每周三上午定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日,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知识,切实提升全组人员履职能力。(据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信息)
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是实行量化分解。制定《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制考核办法(试行)》,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重点任务落实、信访处理、协作配合、阵地建设等6个方面20余项,对被监督单位日常所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和分解。
二是集中组织学习。组织各被监督单位纪检监察联络员集中学习考核内容,进行深入讲解,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方向。
三是定期督导检查。年中、年末,通过实地观摩、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分析研判、分头打分、加权汇总、按分排序、综合评定八个环节,客观全面总结半年、全年工作,指出成绩,鼓励先进;查摆问题,分析不足,充分发挥考核办法“指挥棒”作用。(据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