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风险预警前置监督“探头”
2024-03-29 10:13 来源: 清风焦作

“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为我敲响了‘警钟’。今后一定积极改正,扎实工作……”。近日,根据《焦作市公安民警违纪违法风险预警评估工作规定(试行)》,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对违纪违法风险较高的某分局干警李某某进行谈话,其现场表态道。

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切实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将队伍风险隐患最大限度消除在萌芽状态,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焦作市公安民警违纪违法风险预警评估工作规定(试行)》,并在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好制度评选中荣获第一名。

据了解,该制度从违纪违法案件处理、信访投诉举报等九个维度对队伍风险隐患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评估,分别发出“红、黄、蓝”三色预警通报,明确管控措施,分级分类实施风险管控。该纪检监察组对红色、黄色预警单位通过谈话、电话指导、下发通知等方式确保问题整改和风险化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年度总体预警情况与单位、民警的年度考核、表彰、职级晋升挂钩,并根据情况约谈其单位主要领导人,全面夯实全警法纪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破解队伍风险防控难题,全面推动新时代焦作公安队伍高质量发展。

该制度执行以来,已下发《风险预警评估情况通报》15期,24个单位部门被确定为高风险单位,对口指导督导4次。

“我们以健全建强制度体系为目标,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切实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助力建设高素质过硬焦作公安队伍。”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安四海表示。

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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