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河南焦作探究将思政工作贯穿始终
2019-09-26 09:16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期,河南省焦作市纪委监委围绕“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发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普遍存在。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对纪委监委“政治机关”定位把握不准,没有站在应有的政治高度,从政治上认识、分析和处理问题。存在单纯办案思想,没有把办案过程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感召,促使违纪违法对象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过程。二是工作方法单一。对违纪违法现象根源掌握分析不全面、不具体,对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研究不深、千篇一律,工作切入点不准、针对性不强。三是运用效果不佳。没有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各环节全过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不到位,存在一处了之、不闻不问的现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不高,帮助对象走出迷途、改过自新的成效不明显。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效的建议。一是在核查中做到知己知彼。工作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多方面了解违纪违法对象的综合情况和问题线索,深挖其违纪违法思想根源,因人设计问题清单、施教方案、谈话提纲,对案情涉及的党纪国法相关规定全面了解掌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到言之有物、有据、有理。二是在调查中强化政治感召。坚持把党性教育摆在第一位,通过学习党章党纪党规,重温入党誓词,过特殊组织生活会,唤醒违纪违法对象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帮助其分析违纪违法的事实性质,向其讲政策、讲纪律、讲出路、讲亲情,让其充分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要做到既体现人文关怀,对违纪违法对象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满足;又用好纪法震慑,对违纪违法事实给予当头棒喝,适时展示可以运用的调查手段和掌握的事实证据,形成威慑。三在审理中注重政策引导。在案件审理阶段,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对象心理状况,告知其权利义务,听取其申辩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教育,帮助对象正确认识错误,消除抵触情绪,正确对待组织调查和处理。在处分决定宣布前,要根据案件情况,说明相关政策规定,告知相关处分执行事项,做好心理疏导教育,消除对立情绪,指明今后努力方向。四是在处分后及时回访教育。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进行跟踪回访,把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贯穿其中,将回访考察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解除处分、干部考核和考察任用的考评依据。(安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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