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博爱县纪委监委把好信访“第一道关口”
2020-05-15 17:42 来源:

“经核实,您的举报信为实名举报,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我们已经受理。有关调查开始前以及调查结束后,办案人员将与您联系,核实有关问题、反馈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为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关于实名检举控告核实的新规定、新要求,博爱县纪委监委将今年以来的检举控告举报一一进行实名核实,为信访工作把好“第一道关口”。

“很多群众不了解我们信访件流转处置规则和程序,也不清楚纪委监委受理范围,所以会发生一信多投、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等情况,消耗了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说。

“如何把信访人留在本地?让群众相信我们能替他们‘做主’,能解决问题。那就要做到及时反馈、及时沟通,争取群众理解和信任,实名举报核实就是我们和群众沟通的‘桥梁’。”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领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深入总结现有制度规定和工作惯例,创新制定《与实名举报人核实情况电话记录模板》,对收到的来信或网络举报,根据完全实名举报、署实名但内容不对应、不署实名三种情况,分别与相关反映人进行电话核实,告知举报人相关权利和义务,同步进行录音备份和记录,推动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有效减少重复信访的发生。

“您所反映的第三个问题不属于我们的受理范围,已经将您的举报转给住建局,我们会持续督促办理情况。”对经分析研判确定为业务外的信访举报件,第一时间移送相关责任单位处理,与实名举报人联系沟通,做好政策法律的解释和答疑,化解举报人心中的疑惑,确保实名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办”。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核实、确认业务内实名信访举报14起,转办业务外信访举报15件次。第一季度,该县纪委监委接收到的业务内与业务外信访举报总量分别下降27.5%、10.5 %。

通讯员:刘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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