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戒,博爱县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2018-12-2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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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样的特殊场合,近距离接受警示教育,非常震撼人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走出庭审现场,参加庭审教育的一名村干部感触地说。



  12月25日,博爱县柏山镇酒奉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原某某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该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首例留置案开庭审理。


   为进一步促进纪法衔接和法法衔接,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和震慑力,县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和近百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零距离”旁听了案件审理全过程。从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审理过程中感受法律的威严和震慑,将庭审现场变为“纪法衔接课堂”和“警示教育现场”。今年年初以来,博爱县纪委监察委将庭审教育作为警示教育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利用法院开庭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时机,组织相关人员到庭旁听,以真实案件现场说法,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让广大党员干部“零距离”感受党纪国法的威严,从内心深处体会到职务犯罪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伤害,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敲响“警示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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